重庆璧山BS18-1G-15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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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璧国土告字[****]**号 经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BS**-*G-***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莲花村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 土地用途明细: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 现状土地条件: 备注: *.该宗地起始价为****万元;*.规划用地性质为M*一类工业用地,其他土地利用条件按照渝规璧条件函(****)****号执行。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index.aspx)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宇大桥旁)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宇大桥旁)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宇大桥旁) 联 系 人:谢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重庆市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