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舒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第2包)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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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第*包)中标公示舒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包)项目中标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舒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包) 项目编号: SZCGS****-****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六******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经济开发区金太阳国际汽车城 中标金额:RMB ******.**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江淮IEVA**、**.*万元/辆、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供货。评审委员会名单:汪旻、吴忠义、程久平、林嗣杰、时宜 招标人名称: 舒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路县委大院内 联系人: 时先生联系方式:****-*******招标机构名称: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项目负责人:郭跃宗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原国家计委(****)****号文件 收费金额:*.***万元公告期限: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个工作日)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电话: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其他*、供应商主要业绩:本项目未作业绩要求*、项目节约率: **.** % 特此公告。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附件:项目招标文件附件:公务用车招标文件*.**公务用车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