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关于2018年瓯海经济开发区拆除违建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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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关于****年瓯海经济开发区拆除违建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编号:F-GB************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受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其****年瓯海经济开发区拆除违建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政府分散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采购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拆除违章建筑及清运拆除违章建筑产生的垃圾标项标项内容(名称)数量单位总金额(元)保证金(元)*****年瓯海经济开发区拆除违建服务项目*项************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或具有拆除违法建筑相应资质;*、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在http://***.******.***.cn/网站查到的信息为准);*、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它应提交的证明资料; 四、其他事项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五、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下午:**:**-**:** 报名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幢***室六、标书发布及开标暂定发布标书时间:(标书具体发布时间详见本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供应商使用CA证书网上报名后,根据系统分配的保证金账号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投标保证金,在CA系统里自行打印凭证,以此作为投标保证金递交的凭证(不再需要去中心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整(具体以发出招标文件为准)七、联系方式采购人: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地址:温州市月乐西街***号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幢***室 联系人:郑凯挺联系电话:****-********/***********传真:****-********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瓯海区财政局联系人:虞先生监督投诉电话:****-********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年**月**日附件信息:****年瓯海经济开发区拆除违建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