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四川省民政厅关于 开展社会组织参与2018年扶贫日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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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省性社会组织、省级业务主管单位:****年**月**日是我国第五个扶贫日,根据《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川省****年扶贫日系列活动的通知》(川脱贫领发〔****〕**号)要求,现就****年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自愿捐赠社会组织及其会员单位(个人)要积极参与扶贫日捐赠活动,捐赠资金可根据《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川省****年扶贫日系列活动的通知》直接汇入省级指定受赠机构——四川省扶贫基金会(户名:四川省扶贫基金会,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新华支行,账号:********************),定向捐赠的请于****年**月**日前与四川省扶贫基金会联系并签订定向捐赠协议,超过期限未签订定向捐赠协议的将统一定性为非定向捐赠资金,捐赠物资由捐赠单位(个人)直接捐赠受捐单位或个人,捐赠完成后由物资接收方的地方政府提供捐赠凭证并估算价值。二、参与重点扶贫社会组织要发挥自身专长和优势,从帮助贫困人口解决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入手,促进社会帮扶资源进一步向我省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县汇集,积极参与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志愿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和其他扶贫活动。社会组织也可登陆“中国社会扶贫网”,自主选择网上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积极参与对接贫困需求。业务主管单位要指导社会组织,按照其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扶贫活动,定期检查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并做好统计和信息通报。(“中国社会扶贫网”网址:http://***.******.***.cn/)三、及时报送总结扶贫日活动结束后,社会组织要及时填写《****年全省性社会组织扶贫日自愿捐赠活动统计表》(附件*),同时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年全省性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川民发〔****〕**号)要求,对照本社会组织****年扶贫计划总结全年扶贫工作,按时填写《****年全省性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事业情况统计表》(附件*)。****年**月**日前将附件*、****年**月**日前将附件*和社会组织****年扶贫工作总结报送四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四川省民政厅联系人:陈明强电话:***-********邮箱:*********@qq.com四川省扶贫基金会联系人:张冬梅电话:***********、***-********邮箱:*********@qq.com附件:****年全省性社会组织扶贫日自愿捐赠活动统计表.doc****年全省性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事业情况统计表.docx四川省民政厅****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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