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关于西藏自治区血液中心采供血专用设备建设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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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藏自治区血液中心采供血专用设备建设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更正公告发布时间:****-**-** **:**代理机构:******项目编号:藏财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公告类型:更正公告关于西藏自治区血液中心采供血专用设备建设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更正公告
受西藏自治区血液中心的委托,我公司代理的西藏自治区血液中心采供血专用设备建设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加)(项目编号:藏财采【****】****)于****年*月**日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该项目的招标公告。现因招标文件评分及参数进行修改。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号令)中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根据以上条款,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延期至****年**月*日**:**-**:**(北京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请各投标供应商按以上及下发的书面更正通知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参加投标工作。
特此公告。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