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卫滨区公安消防大队院内地面、管网改造项目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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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卫滨区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卫滨区公安消防大队院内地面、管网改造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卫滨区公安消防大队院内地面、管网改造项目招标编号:ZYZB-[****]-****二、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四、评标信息:评标时间:****年**月**日评标委员会成员:杜敏 宋继国 张博文 刘桂芹 王文斌五、本项目结果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新******第二分公司投标报价:******.**元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王智强 专业及级别:建筑工程、贰级 注册证号:豫************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元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单兴兴 专业及级别:建筑工程、贰级 注册证号:豫************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元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王富德 专业及级别:建筑工程、贰级 注册证号:豫************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号文》、发改办价格[****]***号文及招标文件要求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元,由中标人支付。七、本次结果公示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上发布。八、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卫滨区公安消防大队联 系 人:娄先生电 话: *********** 代理机构:******联 系 人:张先生电 话:***********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年**月**日招标文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