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安经济开发区(丰山镇)中转站垃圾运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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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华******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华******华安经济开发区(丰山镇)中转站垃圾运行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华******华安经济开发区(丰山镇)中转站垃圾运行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ZCY(****)A***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先生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华******地址:华安县丰山镇华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系方式:张先生:****-*******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小蔡:****-*******代理机构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号芗江酒店翠竹楼三楼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文件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投标人须知第*条规定的条件、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境内制造商、供货商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其经营活动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代表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承诺函;(*)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号芗江酒店翠竹楼三楼)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具体咨询招标代理)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开标大厅七、其它补充事宜无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