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皇沟酒业制曲设备更新、曲房改造及晒场工程(CZ)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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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皇沟酒业制曲设备更新、曲房改造及晒场工程(CZ)评标结果公示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皇沟酒业制曲设备更新、曲房改造及晒场工程(CZ)(二)采购编号:永财采购【****】**号(三)中心编号:永公采【****】**号(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五)开标日期:****年**月**日(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七)招标控制价:******.*元。(八)评标办法:最低价评审法(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二、 资格审查情况(一)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河******、******、******(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及原因:无三、评标信息(一)评标时间:****年**月**日上午**:**(二)评标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评标委员会名单:王鸣、张峰、牛俊友(四)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河******投标报价:******.**元交货期:**日历天质量:合格项目经理:王涛项目经理证书类型及编号:二级建造师;豫*************、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元交货期:**日历天质量:合格项目经理:梁静华项目经理证书类型及编号:二级建造师;豫************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元四、公告发布媒介和公示期: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示期:*日五、异议和投诉:各有关当事人如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六、联系方式采购人:永城市农业局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东段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座*-*层西第*户联系人:王经理;电 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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