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生物质炭化(炭基肥)综合利用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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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受黑龙江省巨源水陆稻良种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生物质炭化(炭基肥)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生物质炭化(炭基肥)综合利用项目项目编号:YDZC-*****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柳先生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巨源水陆稻良种场采购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黑龙江******代理机构联系人:柳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号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详见单一来源公告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详见单一来源公告三、开标时间: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辽宁金******五、其它补充事宜生物质炭化(炭基肥)综合利用项目论 证 报 告本项目为生物质炭化(炭基肥)综合利用项目,项目编号:YDZC-*****,采购内容为秸秆转化成炭基肥设备,预算金额为***万元(不含税)。我省农作物秸秆总量大、密度高、利用难度大,推进秸秆处理是一项十分紧迫和重要的任务,作为智慧农业试点基地,既有丰富的农业项目试验示范经验,又有基础硬件优势,具备生物质炭化(炭基肥)综合利用建设试点和推广的条件,急需对秸秆转化成炭基肥设备进行采购。经论证,辽宁金******荣获“一种组合式多联产生物质快速炭化设备及其制炭方法”实用新型专利(国内仅此一家),此设备完全符合将秸秆转化成炭基肥的技术要求。因本项目采购需求特殊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论证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从评标专家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共*人:哈尔滨市******侯敏******迟颖、黑龙江******刘景军。论证小组开始工作之前由论证小组所有成员推举产生一名任论证组长,负责协调、组织论证小组开展论证工作。论证小组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可以采用单一来源得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活动。论证公示期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六、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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