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安徽万方织染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汽车内饰及1.0亿米家用纺织品面料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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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 内容分类: 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生成日期: ****-**-**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名 称: 安徽省环保厅******年产****吨汽车内饰及*.*亿米家用纺织品面料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文 号: 皖环函[****]****号 关 键 词: ******: 《******年产****吨汽车内饰及*.*亿米家用纺织品面料(原年产*****吨汽车内饰等产业用纺织品项目工程变更)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的请示》(万方织染函〔****〕*号,项目代码:****-******-**-**-******)及附送******年产****吨汽车内饰及*.*亿米家用纺织品面料项目(原年产*****吨汽车内饰等产业用纺织品项目工程变更)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验〔****〕第*号,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年*月**—**日,******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宣城市郎溪十字经济开发区,设计年产****吨汽车内饰及*.*亿米家用纺织品面料,目前实际建成年产****吨汽车内饰及****万米家用纺织品面料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间汽车内饰面料染色车间、*间家纺面料印染车间,配套建设原料染料库、行政办公楼、职工食堂、生物质锅炉房等。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年*月、****年*月,我厅分别批复了该项目的环评及环评变更文件(皖环函〔****〕***号、皖环函〔****〕***号)。项目于****年*月开工建设,****年*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生产用蒸汽由开发区集中供热工程供应,导热油炉燃用成型生物质燃料。定型机废气经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废气采用“多管旋风+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新建了处理规模为****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站及****立方米/天的废水深度处理设施。染色车间废水等生产、生活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部分经废水深度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其余排至经都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染色车间、污水处理站等重点区域采取了防腐防渗措施。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印花机、蒸化机、定型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了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四)建设了一座***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库。定型机废油、废染料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的单位处置。废布、导热油炉炉渣等一般固废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郎溪县环保局进行了备案。 三、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一)导热油炉烟气中二氧化硫、颗粒物和氮氧化物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燃煤锅炉标准。定型机烟气中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标准。定型机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均符合《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T*****-****)表*标准。 (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中标准。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标准。 (三)车间废水排口六价铬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标准。污水处理站出口各监测因子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及环境保护部****年第**号公告的相关标准。单位产品排水量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标准。经都污水处理厂出口各监测因子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一级A标准。 地下水各监测因子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 /T*****-**)中Ⅲ类标准。 (四)各厂界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类标准。 (五)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调查表**份,收回有效调查表**份。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人均对该项目环保工作表示满意。 (六)根据环评报告及批复,项目污水处理站、整理车间、经编车间分别设置***米、***米、**米卫生防护距离。目前,防护距离内没有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七)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为**.**吨,氨氮年排放量为*.**吨,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吨,氮氧化物年排放量为*.**吨,均满足宣城市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阶段性验收合格,同意项目正式投入运营。 项目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对固体废物进行严格分类处理处置;强化环境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二)如使用含锑染料,须设置含锑废水处理设施或措施,确保达标排放。请宣城市环保局负责监督落实。 (三)加快定型工段由成型生物质燃料供热改成天然气供热的技改工作。 (四)若项目后续工程建成投产或发生重大变更,需履行相关环保手续。 请宣城市环保局和郎溪县环保局做好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