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标题:关于湖南博锋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生产500吨金属粉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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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年生产***吨金属粉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汉寿县龙阳镇建设南路**号邮 编:******汉环项审〔****〕**号汉寿县环境保护局关******年生产***吨金属粉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你公司报来的《年生产***吨金属粉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申请审批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局依照规定在网上进行了受理公示、拟审批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你公司拟建年生产***吨金属粉末项目位于汉寿高新区,系租赁常德******生产车间,车间面积***m*,项目总投资****万元。主要建设*条金属粉末生产线及环保设施等。根据环评结论和专家审查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新区发展规划和环保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可行。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项目建设。二、建设单位在设计、施工、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着重做好以下工作:*、设备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粉末冲刷废水和离心废水经四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能回用须满足入管网标准后排入高新区污水管网。*、加强废气污染防治,中频炉熔炼废气应通过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由**米高排气筒排放;筛分、混合等工序应采取粉尘收集或密闭等措施,减轻粉尘污染。*、生产设备应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加强危险废物管理,设置危废暂存间,废导热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应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制定岗位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员。三、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对验收情况依法进行公示,并向我局报送相关资料,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汉寿县环境保护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