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关于铜陵新亚星港务有限公司码头工程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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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的******码头工程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码头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等有关验收材料收悉。****年*月**日,我局成立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现将验收意见函复如下:一、基本情况 ******码头位于铜陵县猫山口,滨江大道西侧。码头建设*个****吨级兼顾*****吨级泊位,设计年吞吐量***万吨,现阶段港口堆场暂未建设,运输货种主要为煤炭(进口)、焦炭(出口)等,采用门机抓斗装卸,焦炭皮带输送后装船机装船,物料通过后方管式皮带输送机输送。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我局****年*月以铜环〔****〕**号文对******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运行效果 根据铜陵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码头工程(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铜环监验字〔****〕第**号),本项目主要生态调查和环境监测结果如下:(一)生态环境影响调查工程位于铜陵县猫山口,滨江大道西侧,长江铜陵河段成德洲右汊右岸,上游距铜陵长江大桥约**km。码头位置不在铜陵淡水豚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因此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二)废气安装了自动洒水装置。建设一条皮带廊,采用管式皮带机,进行了密闭处理,转运点设置了一套袋式收尘装置。固定源验收监测结果表明:转运点袋式收尘器出口所测废气中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表明:厂界颗粒物监测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三)噪声采购低噪声生产设备,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厂界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四)废水船舶舱底含油废水严格按照海事部门规定交由铜陵海事局指定的接污船接收处理。陆域堆场区暂未建设,码头冲洗水、初期雨水等经收集后入沉淀池, 经管道泵回******煤场废水一体化净水装置处理,回用于煤场作为喷淋用水使用。依据安******编制的******码头工程废水收集、处置方式环境影响补充说明》,煤场废水收集及处理装置能够满足接纳本项目现阶段废水处理要求。 三、验收结论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落实,现阶段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四、项目运行期间应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进一步完善场地初期雨水收集系统,确保初期雨水及地表冲洗水的有效收集处理,码头区禁止污水直接排放口。(二 )进一步做好日常码头区环境管理,及时清扫散落物料。加强除尘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三)加强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和水生生物保护意识,突出水生动物生环境保护。制定水生动物环境保护预案。(四)下一步堆场建设须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及铜陵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行设计建设,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配套废水处理装置,满足码头区及陆域堆场初期雨水及地表冲洗水等污水处理需求,废水经处理后及时接管城北污水处理厂,办理整体工程竣工验收。五、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该项目运营期环境监管。此函铜陵市环境保护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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