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关于铜陵国传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性能有机硅单体合成铜粉催化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铜陵******: 你公司报来的《铜陵******年产****吨高性能有机硅单体合成铜粉催化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审查意见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一、铜陵******年产****吨高性能有机硅单体合成铜粉催化剂项目位于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路北侧、经二路东侧地块循环经济工业园国传电子厂区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占地约****平方米,建设生产厂房、办公及动力辅助设施,购置网带式烧结机、球磨机、螺旋式筛分机等***台套主要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吨高性能有机硅单体合成铜粉催化剂的生产规模,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项目业经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局以经科备〔****〕**号备案,开发区规划委员会以铜开规设审字〔****〕第**号原则同意项目建设调整方案,项目符合开发区总体规划。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前提下,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明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二、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期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并与厂区排水管网做到有效衔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城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二)落实各项粉尘收集和治理措施,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铜粉采用旋风除尘器加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外排,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三)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总平面布置,合理布局噪声源。对空压机、制氮机通过设置单独的空压机房和制氮机房用以有效降低其噪声强度。对粉碎机、球磨机、筛分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控制噪声对外界环境的污染,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的要求。(四)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为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烧结废渣与粉碎以及筛分洒落物等收集后返回上个项目生产使用;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无害化处理。(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规定: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采取施工区围隔、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渣土等产尘物料密闭运输、运输车辆清洗等措施,严格控制物料运输、装卸、拌和等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使用商品沥青,施工现场不设置沥青拌和站。工程不设施工营地,临时堆场、混泥土拌和站等应设置在距离居民区等敏感点***m以上,并设在目标主导风向下风向,施工期结束及时做好临时场地的清理工作。 制定有效的临时性工程降噪措施,施工时设置护围等措施。按照《铜陵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禁止在夜间二十二点至晨六点期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确因施工工艺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办理手续,公告附近居民。避免施工扬尘、噪声对附近声环境等敏感目标产生污染影响。施工现场设置环境保护告示牌,公示本项目环评审批情况、环境保护执行标准、施工现场环保措施、环保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六)排污口与国传前期项目排污口合二为一,一般固废和危废暂存场所,设立标识牌,废水、废气排污口须具备监测采样条件。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环保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五、铜陵市监察支队负责项目“三同时”环境现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现场环境监督管理。六、收到此函后,你公司应及时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铜陵市监察支队,并与**日内将送达回执送我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此复铜陵市环境保护局****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