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渭南关于渭南锦泽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金属表面加工处理添加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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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
金属表面加工处理添加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渭环批复〔****〕**号
******:
你公司报送的《金属表面加工处理添加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年*月**日,专家评审意见,结合合阳县环境环保局审查意见,对修改后的报告表批复如下:
******金属表面加工处理添加剂项目位于合阳县工业园区,租赁园区内标准工业厂房,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厂房,设置生产车间、仓库、办公用房等。该项目年生产****t金属表面加工处理添加剂。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
项目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在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工艺、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
*. 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等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各类废物要及时整理、分类收集,指定点存放,定期清运。废弃包装桶、袋分类定点收集后,定期由原料供应厂家回收处理。
*.及时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人员和物资,定期开展风险防范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进行建设,上述要素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年,方决定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工程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五、合阳县环保局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渭南市监察支队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应在收到本批复后**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别送渭南市环境监察支队、合阳县环保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此复。
渭南市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
抄送:渭南市环境监察支队,合阳县环境保护局,湖北******。
*、公告期限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