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关于通城县同力玻纤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平方米特种电子级玻纤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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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万平方米特种电子级玻纤布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听证。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传真、邮箱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银山广场*号项目名******年产****万平方米特种电子级玻纤布建设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隽水镇银城路**号建设单******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隽水镇银城路**号,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m*,建设内容包括办公生活区(办公楼、食堂)、生产车间、仓库等。年产特种电子级无碱玻璃纤维布****万平方米。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总排放量为**** m*/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能够满足通城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排入通城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清洗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玻璃纤维尘、食堂油烟。玻璃纤维尘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颗粒物(玻璃棉尘)无组织监控周界外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再经内置式烟道楼顶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表* 中型企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标准要求。噪声: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噪声源为生产线设备、空压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声源强度一般在**~**dB(A)。生产设备加装减振垫同时在厂房内合理布设,经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空压机*#使用隔声板隔声,并尽快搬离至厂区西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要求。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中废丝、织布机收集粉尘出售给石棉瓦工厂,废包装材料与生活垃圾一同清运;生活垃圾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危废品的暂存和管理(危化品库房中划定专门区域存储并做好标识),建立进出台账以便有效管理,确保危废品不流入外环境水域。公众参与情况在****年**月**日至**月**日受理公示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意见。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