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关于湖北泽中物流有限公司通城县综合物流园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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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经审议,我局拟******通城县综合物流园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听证。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传真、邮箱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银山广场*号项目名称通城县综合物流园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大坪乡下畈村五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北******项目******于****年在通城乡大坪乡下畈村拟投资*****万元,建设通城县综合物流园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办公与生活设施组成。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筑占地*****㎡,建筑面积*****㎡,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栋*F办公楼、两栋*F职工宿舍楼,一栋*F职工食堂、一栋*F物流办公室以及*栋物流仓库。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员工办公生活废水和食堂废水等,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水排放量为*.**t/d,****t/a。废水经场内隔油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为: CODcr **mg/l,*.*** t/a、BOD* **mg/l,*.*** t/a、SS **mg/l,*.***t/a、NH*-N **mg/l,*.****t/a、动植物油 **mg/l,*.****t/a。排放废水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一级排放标准要求,对铁柱港水质不会造成很大影响。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停车场车辆启动时产生的汽车尾气及道路扬尘和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本项目汽车尾气产生量很小。项目厂区整体开阔,尾气排放量较小,通过自然通风及绿化种植吸收后,外环境的影响不大;食堂油烟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表* 中“小型”的要求,油烟净化设施的去除率应满足最低去除率**%的要求。依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食堂油烟净化器将委托相关资质的单位设计、安装、调试,油烟净化器去除率为**%。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再经内置式烟道楼顶排放,烟气排放口排放高度高于屋顶*m(约**m),油烟排放浓度将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表*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标准要求。噪声:物流园区噪声主要源自货物装卸噪声、过往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及氟机制冷设备噪声。本项目噪声在通过采取设备优选、建筑和绿化隔音、减振等治理措施的情况下,对外排放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经建筑物隔音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小,根据通城县环境监测站提供的声环境检监测报告可知,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类标准要求。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废物主要为片材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及包装废料等,边角料产生量按原料*%算,项目产生废料统一收集后加入搅拌机中与新原料混合搅拌后再使用,不外排;包装用的废料等统一收集后放入厂区储废间,定期外售,不外排;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职工生活垃圾,来源于职工日常活动,本项目拟定员工*人,职工生活垃圾按*.*kg/人·d计,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t/a。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不外排。公众参与情况在****年**月**日-****年**月**日受理公示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意见。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