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关于受理通城县东升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检测及汽车保养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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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我局于****年*月*日受理通******机动车检测及汽车保养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传真、邮箱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银山广场*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 机动车检测及汽车保养中心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大坪乡下畈村十八组 通****** ****** ****年*月*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