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关于湖北宏锦绿色果蔬物流有限公司果蔬粮油畜禽加工及仓储配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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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湖北******果蔬粮油畜禽加工及仓储配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听证。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传真、邮箱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银山广场*号项目名称果蔬粮油畜禽加工及仓储配送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通城县大坪乡坪山村十二组(杭瑞高速通城收费站东侧)建设单位湖北******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北******项目概况湖北******总投资****万元,选址于通城县大坪乡坪山村十二组,****年*月开工建设,****年*月竣工,****年*月开始瓜果蔬菜、冷藏库的储存运输。项目占地面积**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购置**余辆冷链物流配送车辆,建立覆盖通城及周边地区的营销网络和宏锦果蔬农产品电商平台和信息服务网络。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GB****-****《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排放标准后纳入开发区管网排放,因此项目生活污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大气的主要污染源为室外停车场排放的汽车尾气、食堂排放的燃料、油烟废气、冷库排放的氟化物以及面粉加工车间的粉尘等。根据项目方提供的数据,项目共设有**个地上机动车停车位,项目进出车辆的汽车尾气中主要含有CO、HC、NO*等,一般进出厂区的车辆为小型车和送货的卡车,启动时间较短,因此废气产生量小,属无组织排放,由于地面停车位车位较分散,汽车废气产生时间具有间歇性、突发性的特点,且污染物排放浓度较低、周边地势宽阔,对环境影响较小,评价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能达到GB****-****《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本项目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外排油烟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中相应标准执行。项目冷藏库采用的制冷剂主要为***a制冷剂,主要成分为五氟乙烷、三氟乙烷、四氟乙烷混合物,冷藏过程中制冷剂会耗损,以无组织的形式扩散到大气中。氟化物的无组织排放时最大落地浓度为*.*****mg/m*,浓度占标率为*.**%,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中居住区最大一次浓度限值。制冷车间无组织排放的氟化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面粉加工车间会堆放面粉,会有无组织排放的面粉粉尘,同时将面粉加入和面机时会有粉尘产生。本项目面粉每天用量为*.*t/a,产生的粉尘量为**kg/a。粉尘无组织排放情况下,项目区与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依然能保持在二类区范围内,因面粉加工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汽车出入交通噪声和人员社会活动噪声、车间及仓库通风设施风机产生的噪音等,为减轻噪声对周边居民及单位的影响,保护周围环境,应采取综合防范措施。(*)市场内车行人行分开,使交通顺畅,可以有效减小车辆噪声的影响,同时树立交通警示牌,限制速度,禁鸣喇叭。(*)配电房、车间墙体均采用吸低频声材料。(*)通城县环境监测站监测数据显示,设置在项目区东、南、西、北侧居民点的噪声监测点位未见噪声超标情况。综上所述,本项目噪声源经上述措施处理后,符合GB*****-****《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表*中*类标准要求,杭瑞高速连接线一侧满足*类标准要求,其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固废: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农产品进出厂的废包装材料以及坏掉的农产品。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以及坏损农产品做到垃圾袋装化、存放封闭化,做到日产日清。严格按照环卫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公众参与情况在****年*月**日至*月**日受理公示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意见。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