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18年9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呈诺箱包)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年*月**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呈诺箱包)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年产 ***** 只行李箱技改项目 丽水市青田县油竹街道欧鸟王路*-*号*号楼第一层**-**轴区、*-*号第三层厂房第 ** 轴至 ** 轴区段(******厂房)青田县****** 项目总投资 *** 万元,租用建筑面积为 ****.*m*,购置断料机、吸塑机、铆钉机、缝纫机、装配线等设备,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达到年产 ***** 只行李箱的生产规模/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水污染防治: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排放;远期生活污水经 预处理达标纳管,送至金三角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大气污染防治:在吸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将收集的废气引至**m高空达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进行厂房内平面布置,高噪声设备集中安装在厂房中间,关闭门窗作业;在机器或振动体的基础与地面、墙壁联接处设隔振或减振装置;空压机单独设空压机房,并在空压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加强设备维护。*、固废污染防治:塑料裁剪和冲孔产生边角料、铝框冲孔产生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布料和皮料裁剪产生的废料、含油抹布、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青田县环境保护局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青田县石郭工贸区**号(青田审批中心二楼环保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