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18年5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罡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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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罡达)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吨阀门、****吨不锈钢法兰产品建设项目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高湖镇高湖工业园******项目总用地面积 *****m*,建筑面积*****.*m*,总投资*****万元,采用离心铸造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吨阀门、****吨不锈钢法兰产品的生产能力。/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蜡模冷却水、试压废水经混凝沉淀池处理后纳管;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气污染防治:熔化及浇注烟尘设置集气罩,采用布袋除尘装置等设施进行收集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废气设置集气罩,采用高能等离子装置等设施进行收集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采取移动焊接烟尘净化器对焊接烟尘进行收集治理,加强车间通风;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生物质燃烧废气采用“布袋除尘+碱喷淋”进行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处理。*、噪声污染防治:采用隔声降噪、局部吸声技术;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础,合理布置生产车间高声源设备位置;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固废污染防治:熔化废渣、脱壳废砂、焊渣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石蜡废料熔化后回用;废浇冒头、残次品、熔化及浇铸除尘器收集的尘回炉,重新用于生产工序;生物质灰渣运后作为废料肥田;废机油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青田县环境保护局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青田县石郭工贸区**号(青田审批中心二楼环保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