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青田县环保局2016年5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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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环保局****年*月**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青田县X***县道东源平桥段改建工程(报告书)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青田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路线全长*.***Km,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Km/h,设计荷载公路-Ⅱ级,路基宽度*.*m,路面宽*×*.*m,土路肩*×*.**m工程设桥梁*座(中桥一座、小桥一座),平面交叉*处,中桥设计洪水*/***,小桥设计洪水*/***桥梁设计荷载:公路-Ⅰ级。总投资****万元。/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水污染防治:施工期置硬化防渗地坪并四周设置集水沟和隔油沉淀池,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达标后,回用于临时堆场洒水降尘;在养护用水中加入混凝剂进行混凝沉淀后回用或就近排放;采用钢护筒围堰等防护措施,桥梁钻孔过程中产生的的钻渣和泥浆根据要求由管道直接输送到岸边的沉淀池,经充分沉淀处理后,上清液排入附近河道或回用于施工生产,沉淀的泥渣及时外运;生活污水利用现有村庄内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用作农肥,浇灌周边农田和土地;营运期路面径流由各路段雨水管网收集而流入沿途不同河段。*、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定时洒水,对易散失冲刷的物资(石灰、水泥等)要求不能在露天堆放;营运期加强绿化。*、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设置临时隔声围护,采取限制工作时间、加强管理;在道路运行近期、中期、远期实施敏感保护目标的跟踪监测,根据超标情况,由建设单位负责对相应建筑面向道路一侧墙体安装隔声窗。*、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杜绝生活垃圾到处乱扔;按计划和施工操作规程,使筑路用料计划到位,尽量减少余料,同时对余料进行合理的处置,严格控制环境污染物抛弃;对建筑余料,应妥善保管,这样可有效减轻建筑余料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钻渣滤取后应及时收集,建议运到地面作为路基填方的填料,或转移处置,严禁抛入水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青田县环境保护局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青田县石郭工贸区**号(青田审批中心四楼环保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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