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宜春市环保局关于上高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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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上高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电话:****-*******(环评科)通讯地址:宜阳大厦西座****号(******) 项目名称 上高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上高县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上高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位于江西上高工业园黄金堆功能区内,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北纬**°**'**.**",厂区总占地面积*****.**m*。项目用地北侧为G***国道,隔国******,东侧为欧美特厂房,西侧隔规划空地为宜春市公路管理分局乳化站,南侧为园区预留用地。本项目属新建工程。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炉对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回收余热发电,焚烧处理的生活垃圾来自上高县城及乡镇,日焚烧处置生活垃圾***t。设计发电量**.**×***kw.h/a,上网电量**.**×***kw.h/a。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活垃圾焚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汽轮发电系统等主体工程,垃圾接收、储存及输送系统、自动控制系统、除渣系统、飞灰输送系统、启动点火与辅助燃烧系统等辅助工程,压缩空气系统、净水站、除盐水制备站、输供电系统、天然气调压站等公用工程,炉渣池、飞灰灰库、消石灰贮仓、氨水储罐、活性炭贮仓等储运工程,渗滤液处理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恶臭防治设施、飞灰暂存、炉渣暂存、危废暂存等环保工程。主要生产设备:焚烧炉*台、锅炉*台、汽轮机*台、发电机*台、汽车衡*台、垃圾卸料门*个、抓斗起重机*台、垃圾抓斗*个、出渣机*台、点火助燃器*台、助燃燃烧器*台、一次风机*台、二次风机*台、渣吊起重机*台、飞灰输送系统*台、净水系统*套、工业水泵*台、循环水泵*台、机械通风冷却塔*台、化学水制备系统*套、空压机*台等。该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清洁生产要求。应将清洁生产纳入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中,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选择先进的节能工艺和设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水资源和物料利用率,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二)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必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的使用,夜间禁止使用打桩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认真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临时收集池、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施工工地。(三)废水污染防治要求。你单位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废水收集一律采取明管输送,分色标识,分质、分流收集处理,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本项目废水主要有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区、垃圾车和垃圾通道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化学水站排水、锅炉排水、冷却塔排水、职工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区、垃圾车和垃圾通道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锅炉排水和初期雨水进入厂区渗滤液处理站采用“预处理+UASB 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RO膜”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回用于冷却塔系统,NF纳滤膜系统和RO反渗透膜系统产生的浓水回喷于焚烧炉;生活污水经MBR生化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回用于冷却塔系统;锅炉排水回用于冷却塔系统;化学水站排水回用于捞渣机补水;发电机组冷却塔排水回用于捞渣机补水、烟气净化配石灰浆、垃圾卸料区、垃圾车和垃圾通道冲洗用水和飞灰加湿用水;初期雨水收集后排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回用。本项目所有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和初期雨水都不得外排。(四)废气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废气主要有垃圾焚烧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NOx、HCl、二噁英和重金属等;飞灰储仓、石灰储仓等产生的粉尘;垃圾池、垃圾渗滤液处理站臭气。项目设置*台焚烧炉,烟气中各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分别为:SO*、NOx、HCl、HF、烟尘、Hg、Cd、Pb、CO、二噁英;拟采用“SNCR炉内脱硝(氨水)+半干法脱酸+熟石灰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烟气中二噁英污染主要采用燃烧控制技术进行防治,合理控制助燃空气的风量、温度和注入位置,炉温控制在***℃以上,烟气停留时间不小于*秒;焚烧炉高温废气通过余热锅炉以热交换形式急冷降温,严格控制烟气温度;在布袋除尘器入口前烟道设置活性炭喷射装置,活性炭吸附的二噁英被布袋除尘器捕获并作为飞灰排出。外排烟气中各污染物浓度均须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表*中标准要求。尾气经*根**m高烟囱排放。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在烟囱上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在线监测因子为:烟气量、烟温及烟尘(颗粒物)、SO*、NOX、CO、HCl、CO等浓度。炉内监控和烟气在线监测装置须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同时对活性炭使用量实施计量。二噁英每季度一次由企业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例行检测。项目其他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飞灰仓和石灰仓,在各贮仓顶部各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经**m高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中粉尘排放浓度和速率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垃圾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的垃圾运输车辆,对垃圾池采取密闭设计,臭气经引风机送焚烧炉作助燃空气,保持负压操作,防止臭气外逸。焚烧车间内保持负压状态,抽出的空气引至焚烧炉作为助燃空气。在垃圾渗滤液处理站的调节池、絮凝沉淀池、厌氧反应池、污泥处理系统均采用封闭结构,利用抽风机将臭气送入垃圾仓,最终作为助燃空气送入焚烧炉,进一步减少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恶臭排放。在垃圾仓内设活性炭吸附式除臭装置和除臭风机,用于焚烧炉停炉检修时,垃圾仓内产生的氨、硫化氢、甲硫醇等臭气处理。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垃圾库房和渗滤液处理站未收集到的恶臭气体、氨水加注过程中挥发的氨气。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NH*和H*S浓度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二级新扩改建限值要求。(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锅炉排汽、发电机组、冷却塔、引风机、送风机、空压机、泵类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有针对性的消声、隔声、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合理平面布置,项目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焚烧飞灰(HW**)、废布袋(HW**)、废矿物油(HW**)、NF、RO废膜(HW**),均为危险固废;渗滤液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焚烧炉渣,均为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炉渣委托广******综合利用。飞灰委托弋阳******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污泥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破损布袋、废矿物油和NF、RO废膜送有资质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项目固废在送出厂区处理前应分类收集、合理存放。暂存场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号)等国家相关政策及法规要求设置,焚烧炉渣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Ⅱ类场设计运行与管理,采取防雨、防渗等措施。渣库设计规模约***m*(按*日产生量设计);飞灰灰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要求执行,采取密闭、防雨、防腐、防渗及防扬散等措施。飞灰灰库设计库容规模为***m*(按**日产生量设计);破损布袋、废矿物油和NF、RO废膜暂存于库容规模为**m*的危废暂存库,暂存库严格按照GB*****-****及其修改单中的暂存设施设计原则、危废堆放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七)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垃圾、辅助物料、固废存放于库房和车间内,不设置露天堆场;按照分区防治的原则,重点防渗区为卸料大厅及垃圾池、渗滤液接收和处理池、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飞灰贮仓、污水输送管网、氨水储罐区、烟气净化间、渣池、危废暂存库等,进行重点防腐、防渗,防渗设计应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m;K≤*×**-*cm/s或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l****-****)执行;一般防渗区为焚烧炉间、地磅、厂内垃圾运输道路,采取一般防渗措施。防渗设计应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m,K≤*×**-*cm/s或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执行。你单位应制定地下水影响跟踪监测计划,按报告书监测频次要求对地下水监控井进行定期监测,在厂区渗滤液处理站、垃圾池及周边敏感点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对地下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八)环境风险防治要求。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来自氨水储罐发生泄漏、焚烧炉废气处理系统事故排放、焚烧炉炉膛爆炸、垃圾坑甲烷泄漏、焚烧炉停炉检修期间活性炭吸附装置失效、垃圾库负压系统系统故障、废水事故性排放等引发的环境风险。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该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加强日常运行管理,保持恶臭气体产生设备和设施密闭和负压状态,防止恶臭气体泄漏事故;设置活性炭吸附除臭装置,焚烧炉停炉检修时,将垃圾仓及渗滤液处理站臭气引入除臭装置处理。制订严格的操作规程,保证锅炉运行安全;为防止烟气治理设施失效,应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定期检查运行情况,配置备用风机等备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更换。为防止废水事故性排放,需建*座***m*的事故废水收集池;在收纳区地势最低处设置*座容积为***m*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同时按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设置消防废水收集池;氨水储罐周围设置围堰;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及时采取措施回收物料与废水,避免直排外环境。项目通过安装自动监控系统、岗位培训、严格管理、设置环境防护距离等多种措施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生产运行管理,建立运行情况记录制度,确保开、停炉非正常工况下焚烧温度和非正常工况、事故排放持续时间满足GB*****-****相关要求。认真落实《报告书》中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订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九)排污口规范化要求。你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各工艺废气排气筒高度须满足相应标准和《报告书》要求,并设置采样口。(十)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报告书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B*****-**)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垃圾库房、渗滤液处理站和氨水储罐区需分别设置***m、***m和**m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号文),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厂界外***米范围内。根据******出具的测绘图及报告书评价结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相关规定的要求。上高县人民政府应严格控制项目周边规划,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住宅、学校、医院或其他环境敏感性建筑物和本项目不相容的项目(十一)众参与要求。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十二)厂区内绿化要求。为减少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下风向及距离居民最近的厂界周围须种植吸毒、吸尘能力强的树种,形成绿化隔离带,厂内烟囱做好美化工程。(十三)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我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化学需氧量≤*.***吨/年,氨氮≤*.***吨/年,二氧化硫≤**.**吨/年,氮氧化物≤**.***吨/年;废气中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审核意见:铅≤**.**千克/年,镉≤*.**千克/年,汞≤*.**千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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