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德镇浮梁县鹅湖镇宏昌重质碳酸钙加工厂年产2.5万吨重质碳酸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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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浮梁县鹅湖镇宏昌重质碳酸钙加工厂年产*.*万吨重质碳酸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地址:浮梁县民福南路县环保局, 邮编:******联系电话:****-*******项目名称:浮梁县鹅湖镇宏昌重质碳酸钙加工厂年产*.*万吨重质碳酸钙项目建设单位:浮梁县鹅湖镇宏昌重质碳酸钙加工厂建设地址:浮梁县鹅湖镇潘村环评机构:******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浮梁县鹅湖镇潘村,项目所在地理坐标为N **°**'**.**",E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项目厂房占地面积为****m*,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原料仓库以及办公室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的治理:钙石在二次破碎时会有粉尘产生,两台二次破碎机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m高排气筒P*外排;*台磨机分别通过*套风管收集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根**m高排气筒P*外排;包装粉尘通过*套风管收集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m高排气筒P*外排。项目粉尘排放量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二级标准。无组织粉尘实现裸土***%覆盖、主要地面***%硬化、出工地运输车辆***%冲净无撒漏、裸露场地***%覆盖,则本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废水治理:项目废水采用厌氧生物滤池进行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表*作物种类为旱作标准(NH*-N参照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一级标准)后用于周边山林灌溉。固废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做产品外售;沉淀污泥与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保部门处理。项目实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噪声治理:项目噪声主要为破碎机、磨机、风机等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综上分析,项目实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