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德镇浮梁县正骨医院门诊、住院楼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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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浮梁县正骨医院门诊、住院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地址:浮梁县民福南路县环保局, 邮编:******联系电话:****-*******项目名称:浮梁县正骨医院门诊、住院楼项目建设单位:浮梁县正骨医院建设地址:浮梁县湘湖镇古田村环评机构:南******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浮梁县湘湖镇古田村(N**°**'**.**" E***°**'**.**"),医院主要构筑物为砖混结构,院区占地面积为****.*m*,总建筑面积*****.**m*,设置床位**张。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新增的废水处理设施全部设置在地下室内,将所有的设备均置于构筑物内,将调节池、沉淀池都有效密闭起来,能够减少臭气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表*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要求。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对现有食堂油烟处理进行整改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并设置专用烟道,油烟排口设置于食堂顶部,经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要求。*、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隔油池预处理后的食堂污水与医疗废水汇合,排入院内新增的污水处理站,经“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中表*直接排放标准限值排入市政管网。*、噪声项目噪声包括就诊时车流和人流产生的交通噪声和病员喧闹声,以及设备噪声。项目空调外机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值较小,备用发电机仅停电时作为应急使用,使用频率少,且设置在室内,对外环境无明显影响。根据相关检测数据显示,项目场界处噪声符合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项目医疗废物、废水处理污泥和废药物药品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经妥善处置后,本项目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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