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北大足区龙水镇城市形象提升工程(幸光大道段)、龙水镇幸光大道周边人行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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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大足区龙水镇城市形象提升工程(幸光大道段)、龙水镇幸光大道周边人行道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大足发改投【****】***号、大足发改投【****】***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大足区龙水镇城市形象提升工程(幸光大道段)、龙水镇幸光大道周边人行道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大足区龙水镇幸光大道; *.* 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大足区龙水镇城市形象提升工程(幸光大道段)、龙水镇幸光大道周边人行道改造工程(其中龙水镇城市形象提升工程(幸光大道段)对幸光大道**栋建筑立面改造(约*****㎡),包括商业墙面、坡屋檐、广告位、空调位改造,改造后坡屋檐檐口、空调位上下线条、广告位上下线条均为深灰色;柱脚采取深色真石漆,柱子及墙面采取浅灰色真石漆,招标最高限价:*******.**元。龙水镇幸光大道周边人行道改造工程对幸光大道人行道路面铺装,以及路沿石、树框、车行道绿化、绿化节点、路灯等改造工程,增设部分电缆沟,招标最高限价:*******.**元)*.*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等相关内容为准。*.*计划工期: ** 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月 **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年 **月** 日**时**分(交易中心电子钟时间)*.*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重庆市大足区南环二路商务中心一楼)。*.* 在投标截止前,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无论关注或下载与否,一律视为全部知晓。*.*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网》、(***.******.***.cn)上发布。*.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地 址: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 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号上峰上座**楼联 系 人:蒲老师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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