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东汾阳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汾阳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gs(****)***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挂牌出让 *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A) 地块位置 汾阳市西河路东侧、庆丰街南侧、盘龙街北侧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 出让年限 **年 成交价(万元) *** 受让单位 吕****** 土地使用条件: ****-**(A)号容积率大于*且不高于*.*,建筑密度不高于**%,建筑规模地上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米。建筑退让用地要求多层建筑西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米;高层建筑西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米;多层建筑东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米;高层建筑东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米;地下室边线后退用地边界线不小于*米。交通出入口西侧,向西河东路开设出入口;东侧向规划二巷开设出入口;南侧向盘龙街开设出入口。绿地率不小于**%;停车数量(机动车)按照每户一个停车位配建。 备注: 根据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盘龙街棚户区改造工程(二期)范围内张恩怀等**户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汾政函〔****〕**号),****-**号宗地属于棚户区改造用地。根据汾阳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关于汾阳市盘龙街棚户区改造片区*地块安置情况说明》(汾房管函〔****〕**号),****-**号宗地共拆迁**户,征收面积约****平方米,占地面积*.**亩。宗地编号 ****-**(B) 地块位置 汾阳市西河路东侧、庆丰街南侧、盘龙街北侧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 出让年限 **年 成交价(万元) *** 受让单位 吕****** 土地使用条件: ****-**(B)容积率不高于*,建筑密度不高于**%,建筑规模地上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米。建筑退让用地要求多层建筑西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米;高层建筑西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米;多层建筑东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米;高层建筑东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米;地下室边线后退用地边界线不小于*米。交通出入口西侧,向西河东路开设出入口;东侧向规划二巷开设出入口;南侧向盘龙街开设出入口。绿地率不小于**%;停车数量(机动车)商业建筑按照每百平方米*.*个停车位配建。 备注: 根据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盘龙街棚户区改造工程(二期)范围内张恩怀等**户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汾政函〔****〕**号),****-**号宗地属于棚户区改造用地。根据汾阳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关于汾阳市盘龙街棚户区改造片区*地块安置情况说明》(汾房管函〔****〕**号),****-**号宗地共拆迁**户,征收面积约****平方米,占地面积*.**亩。宗地编号 ****-**(A) 地块位置 汾阳市西河路东侧、庆丰街南侧、盘龙街北侧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 出让年限 **年 成交价(万元) **** 受让单位 吕****** 土地使用条件: ****-**(A)号宗地容积率大于*且不高于*.*,建筑密度不高于**%,建筑规模地上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米。建筑退让用地要求多层建筑西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米;高层建筑西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米;多层建筑东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米;高层建筑东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米;多层建筑南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米;高层建筑南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米;地下室边线后退用地边界线不小于*米。交通出入口方向西侧,向西河东路开设出入口;东侧向规划二巷开设出入口;南侧向盘龙街开设出入口。绿地率不小于**%;停车数量(机动车)按照每户一个停车位配建。 备注: 根据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储盘龙街棚户区改造工程等三处范围内国有土地的批复》(汾政函〔****〕**号),****-**号宗地属于棚户区改造用地。根据汾阳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关于汾阳市盘龙街棚户区改造片区三地块安置情况说明》(汾房管函〔****〕**号),****-**号宗地共拆迁**户,(其中个人**户,集体*户),征收面积约*****平方米,占地面积**.*亩。 宗地编号 ****-**(A) 地块位置 汾阳市胜利街北侧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 出让年限 **年 成交价(万元) *** 受让单位 吕****** 土地使用条件: ****-**(A)号宗地容积率大于*且不高于*.*,建筑密度不高于**%,建筑规模地上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米。建筑退让用地要求西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米,东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米;南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米,北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米;地下室边线后退用地边界线不小于*米。交通出入口方向东侧,向幸福西路开设出入口;南侧向胜利街开设出入口。停车数量(机动车)按照每户*个停车位配建。绿地率不小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该用地东侧留有南北向城市微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为*米,在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实施建设过程中应予以保留该通道。 备注: 根据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储红旗街及幸福街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量具厂宿舍地块范围内王立明等**户国有土地的批复》(汾政函〔****〕**号),****-**号宗地属于棚户区改造用地。根据汾阳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关于红旗街及幸福街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量具厂宿舍*#地块安置情况说明》(汾房管函〔****〕**号),****-**号宗地回迁**套住宅****.**㎡,门市**套****.**㎡。 二、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四、 联系方式联系单位:汾阳市国土资源局单位地址:汾阳市永和大街政府大院东楼三楼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 系 人:赵女士电子邮件: 汾阳市国土资源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