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安溪县龙涓珠玉沙场河道采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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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龙涓珠玉沙场河道采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安溪县龙涓珠玉沙场河道采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一 建设项目概况安溪县龙涓珠玉沙场河道采砂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龙涓乡美岭村鬼坑角落,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拟聘用职工*人,均不住厂,年工作***天,日工作*小时,年产砂料*.*万吨。二 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①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职工生活污水;初期雨水。② 废气:废气主要来自采砂过程产生的少量粉尘、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汽车动力起尘、砂堆装卸过程起尘、砂堆场起尘、机械废气。③ 噪声:项目运营过程中生产设备及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④ 固废:项目运营过程会产生少量的职工生活垃圾;板框压滤机产生的泥饼;砂料筛分过程产生的石块。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采用沉淀池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生产中,不外排。项目所处区域市政污水管网尚未铺设完成,项目周边有大面积的山地。因此,项目生活污水拟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山地的灌溉,参考《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表*旱作标准。项目废水对周围水体水质影响较小。*、筛分粉尘:厂方拟在筛分机上方安装喷雾装置,粉尘颗粒与水雾结合在一起,快速沉降,可有效降低无组织粉尘排放量。汽车动力起尘:通过增强厂区的道路硬度、定期对厂区道路进行洒水,以减少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同时,加强对行驶车辆管理,车辆必须采用专用的密闭车辆运输,限制厂区车速,车速在*km/h 以下。 砂堆装卸过程起尘:砂堆装卸过程起尘应采用洒水的方法降尘。砂堆场起尘:砂堆场起尘应采用洒水的方法降尘。根据大气影响预测分析结果表明,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厂界外最大浓度值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 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粉尘周界外浓度最高点≤*.*mg/m*),粉尘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大气影响很小。*、本项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后,厂界环境噪声可做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标排放。项目运行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板框压滤机产生的泥饼:暂堆存于一般工业固废间,外售给周边砖厂用于制砖;砂料筛分过程产生的石块:集中收集后外卖用于建筑行业;初期雨水沉淀池中的泥土、砂定期清理,经板框压滤机压滤,经板框压滤机压滤后的泥饼,暂堆存于一般工业固废间,外售给周边砖厂用于制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的固体废物可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四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安溪县龙涓珠玉沙场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五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本评价在工程分析以及现状调查、监测的基础上,对大气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环境风险影响、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环保对策和措施。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了解当地居民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项目选址的态度、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年**月**日至**月**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面对面交流。要求提供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溪县龙涓珠玉沙场公告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