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衡阳市来雁塔修缮及环境整治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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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H******************Z******投标资格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省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文物局认定的部门颁发的责任工程师从业资格证书和市政公用工程上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国家文物局认定的部门颁发的责任工程师从业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号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人、施工员*人、安全员*人、质量员*人),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个月(****年*月-****年*月)社保证明),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现场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控制价(最高限价)
*万元 人民币评标办法
无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
开标室*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
否延期后开标时间
****-**-** **:**:**延期后开标地点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无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