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直溪镇登冠集镇登兴路南路99号(原登冠派出所)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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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Q******** 根据 金坛区 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 王甲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 直溪镇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决定对 直溪镇登冠集镇登兴路南路**号(原登冠派出所) 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共* 个标段,标段位置见草图。标段*:原登冠派出所,坐落于登冠集镇登兴南路**号,地理位置优越,面积***.*平方米,租期*年,底价为*****元/年,交易方式为公开竞标,每位报名者需缴纳****元保证金,交付方式为先付后用,注:租金为一年一付。 转让期限*年,报名费*.**元,保证金****.**元。二、时间地点*、报名时间及地点: ****年**月**日**时**分 - ****年**月**日**时**分 在 直溪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 报名。*、交易时间及地点: ****年**月**日**时**分 在 直溪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 交易。三、标的咨询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 王国平 ,联系电话: *********** 。四、注意事项*.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需填写《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流入方承诺书》。保证金缴至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农村经济服务站(账户: *****************,开户行: 农行金坛直溪支行)内,并注明缴款事由。保证金不计利息。*、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报名费及保证金缴款凭证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采用 公开竞标 方式;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公开协商。*、交易开始后,意向受让方未进场参加交易的,按弃权处理。*、项目成交后,受让方的保证金抵缴成交款,未成交者退还保证金。*、受让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 *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标段重新发包。*、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公告在 金坛区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cn/)及__王甲村村务公开栏__同时发布。报名联系人: 程雯 ,联系电话: *********** 。直溪镇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盖章)****年 **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