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沛]沛县国土资源局沛县集体建设用地退出复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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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沛县国土资源局沛县集体建设用地退出复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沛采磋(****)JSKJ(X)***]
为了贯彻《关于推进沛县采煤沉陷区避险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汇报》精神(省发展改革委****年*月*号),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江苏******对沛县集体建设用地退出复垦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
*.名称:沛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徐州市沛县沛公路*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苏杰
*.联系方法:***********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夏海燕
*.联系方法:***********, ******
三、项目编号:沛采磋(****)JSKJ(X)***
四、采购项目
*.名称:沛县集体建设用地退出复垦项目
*.数量:一项
*.项目地点: 该项目位于沛县北部地区。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约******万元人民币。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报名所需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填写齐全,盖鲜章扫描后的电子版发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邮件内容必须注明******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否则资格预审不合格,责任自负。不接受现场报名。
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cn);
③“信用中国(江苏)”网(http://***.******.***.cn/);
④“诚信徐州”网(http://***.******.***.cn)。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获取磋商文件
*.报名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时起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
*、磋商文件领取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时起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
*、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方式:报名合格后,发电子邮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免费。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年**月*日**:**-**:**。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沛县行政中心主楼***会议室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沛县行政中心主楼***会议室
联 系 人:夏海燕 联系电话:***********
九、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一、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二、询问和质疑*.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
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
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接收人:夏海燕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号
江苏******
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