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莆田新洪迅工贸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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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电子产品生产项目已委托******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特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全文。 一、建设概况 (*) 项目名称:电子产品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建设性质:新建; (*) 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海星村(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 总 投 资:***万元; (*) 用地面积:租赁厂房建筑面积约***m*; (*) 人员编制:劳动定员**人,均不在厂内食宿; (*) 工作制度:项目全年工作天数为***天,*班制,工作*小时; (*) 建设规模:年电子产品、塑胶制品各***万个;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个**万个;电子产品**万个。 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可能会对局部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经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将影响降到较低水平,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大的不利影响。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水环境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需用水,无废水产生。运营期生活污水经莆田市涵******化粪池处理达GB****-****《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处理达 GB/T*****-****《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 * 中的B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大气环境 项目注塑废气和印刷废气共用一套光催化处理设施,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二级排放标准;焊接废气无组织排放,其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可以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二级排放标准厂界浓度限值。(*)声环境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封闭式的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并使高噪声作业远离厂界操作,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对周边声学环境影响不大。(*)固体废物 项目注塑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油墨桶、焊锡桶属于HW**(其他废物)类别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危废间,由厂家回收。 职工生活垃圾采取袋装分类收集,投放指定地点,然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三、联系方式 (*) 建设单位 ****** 谭新闻 *********** (*) 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 *********** 四、征求公众意见事项 (*) 对本项目建设相关信息的信息来源; (*) 本项目拟建区域现有环境质量状况的满意程度; (*) 公众对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较大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 在采取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您对项目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能否接受; (*) 您认为本项目选址是否合理; (*) 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作用; (*)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 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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