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环保大东分局对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沈阳)有限公司F52仪表板产品配套项目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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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环保大东验字[****]***号关于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沈阳)有限公司F**仪表板产品配套项目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沈阳)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及《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沈阳)有限公司F**仪表板产品配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等材料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沈环保大东审字【****】****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项目位于沈阳市大东区轩畅路*号,在现有厂房内进行生产,生产产品为F**仪表板。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供******提供。二、工程变动情况无三、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一)项目的风机、各种泵等噪声设备设置于厂房内,先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二)项目产生的废塑料、废皮革、废布条回收外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四、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根据“验收报告”表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得到妥善处置。五、验收结论及后续要求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我局同意该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加强对各种设备和污染物治理设施的维修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及时委托相关部门进行处置;一旦出现污染或者扰民事件,污染及扰民设施必须停用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点击这里打开或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