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雁峰区司法局南湖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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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司法局南湖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终止公告公告日期:****年**月**日采购人雁峰区司法局决定终止雁峰区司法局南湖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雁峰区司法局南湖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二、编号:*.采购计划编号:雁财采计****-*******.采购代理编号:HNDQZFCG-******* 三、终止原因(见下列情形之一打√者)(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 )公告公示期满后,提交资格证明材料的供应商不足*家的;(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家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雁峰区司法局联系人:匡先生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湖街**号阳光远景***房联系人:王静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衡阳市雁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陈主任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