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滨河北路(孙辛路—翠微路)供热管道工程材料采购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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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就滨河北路(孙辛路—翠微路)供热管道工程材料采购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滨河北路(孙辛路—翠微路)供热管道工程材料采购项目 HNTYLY-****-***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高新政采竞谈-****-*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元*.采购内容:洛阳高新区滨河北路(孙辛路—翠微路) 供热管道工程,管径为DN***、DN***的钢套钢蒸汽管道。滨河北路GD**固定节~翠微路GD*固定节(不含),长***米。*.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滨河北路(孙辛路—翠微路)热力管道敷设工程施工结束*.交货期:配合本施工项目进度进行供货,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质保期:本工程整体试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或两个采暖期,以先到为准;现场补口、现场保温五年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五、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日期:****年**月**日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滨河北路**号火炬*楼E区评标室六、谈判小组名单:蔡志刚、张柯柯、董凌琳七、成交供应商信息: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元。八、公告媒体:《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九、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十二、本次代理服务费*****元,按照《洛阳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采购单位:******地 址:洛阳高新开发区芳泽路*号联系人:魏先生电 话:****-********代理机构:******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号枫叶国际广场****室联系人:王女士(工号:GX**-***)电 话:****-********联系邮箱:****************年**月 ** 日[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