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东河区人民检察院会议室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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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受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东河区人民检察院会议室设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一、项目概述*、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东河区人民检察院会议室设备采购批准文件编号:〔****〕*****号采购文件编号:详见采购文件。*、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设备、人员、技术等方面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 (*)所投核心产品— 摄像机、视频会议终端、监控设备、交换机(相关性支撑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信用中国”网(***.******.***.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开标时必须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法定代表人及单位行贿案件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有行贿记录或未出具查询结果截图的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每个工作日上午*:**—**:**时,下午**:**—**:**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cn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报名人出******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材料详见采购文件。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元人民币。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上午 **:**投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开标时间:****年**月**日 上午 **:**开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六、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内******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甘德尔邮政编码:******联系人:赵云翔联系电话:***********投标保证金账户账户名:******乌海市人民南路支行开户行:******乌海市人民南路支行账号:************采购单位名称: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地址:东河区兴航路邮政编码:******联系人:程璐联系电话:***********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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