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市环保局滨海新城分局2018年6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备案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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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审批时间原文链接*浙江省“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清单式管理改革试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备案受理书虞环备〔****〕*号(滨)****年*月**日见附件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附件:浙江省“规划环评 环境标准”清单式管理改革试点建设项目登记表备案受理书.pdf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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