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平阳县南雁镇交警五中队业务用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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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南雁镇交警五中队业务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项目编号:PYJS**********.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_平阳县南雁镇交警五中队业务用房工程 已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_***%_,招标人为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地点:平阳县南雁镇东门村,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层,高度**.**m;门卫建筑面积**.**㎡。工程概算约***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建筑安装工程(不含二次装修)工期:***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 日,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建设工程项目窗口下载,答疑与补充网址同上。*. 投标报名:*.*报名时间:****年**月 ** 日至****年**月 ** 日上午**时:**分。*.*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自行报名。)*.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本工程启用电子开评标系统,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指定位置上上传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备用光盘递交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其他说明*.* 此项目在平阳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人企业入库工作及网上报名,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企业入库办理须知详见本网站“关于办理平阳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库入库及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联系方式招标人: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地址:平阳县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安海大厦C幢*单元****室联系人:林宣波联系人:郑女士电话:***********电话:****-******** 传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