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淳安县人民检察院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刑事速裁程序远程办案系统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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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淳安县人民检察院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三.采购项目名称: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刑事速裁程序远程办案系统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五.采购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备注*刑事速裁程序远程办案系统项***.****无无(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七.申请理由:根据杭政法[****]***号文件精神,在我市全面推进刑事速裁远程视频办案工作,实现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地远程开庭、提讯、送达等各项诉讼活动。目前县法院已部分完成数字法庭项目建设(供应商为北京******)。根据文件精神我院与县法院同步进行远程办案系统建设,并统一联入法院数字法庭。现我院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的设备不仅能更好的与法院数字法庭庭审设备的稳定兼容,数据无缝对接,而且能更好地保障数据安全和后续升级优化等售后服务。*、******来施工,他们更熟悉数字法庭的设备及布线,便于接口对接,联接调试,以便更快、更好地投入使用。*、根据杭政法[****]***号文件,该系统建设要求时间紧迫,工期要求短,由同一公司承建可以缩减施工工期。八.拟定供应商:*、拟定供应商名称: 北京*******、拟定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望京Soho塔*A座****室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序号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唐明工程师淳安县统计局*方友军工程师淳安县电子政务办*宋建恒工程师淳安县电子政务办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论证意见附件:论证.docx十.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十.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淳安县人民检察院联系人:钱波波联系电话:****-********传真:****-********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南山大街**号*、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淳安县财政局联系人:方建宏监督投诉电话:****-********传真:****-********地址:千岛湖镇新安东路***号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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