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济南市环保局拟作出山东齐鲁化纺有限公司纺织化纤工业园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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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纺织化纤工业园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传真):********(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讯地址:济南市站前街*号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编制单位 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纺织化纤工业园项目商************验收监测期间,各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的要求。各类危废按要求得到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