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关于转发《江西省信用办、省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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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信办字〔****〕**号关于转发《江西省信用办、省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为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法依规运用信用约束手段治理公路违法超限超载现象,促进全社会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良好氛围,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联合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下发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号),现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系统,及时向各有关单位、部门提供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信息,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依规对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确保各项惩戒措施落实到位。附件: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南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