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邓州市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龚家社区新建工程(7栋楼)施工及监理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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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龚家社区新建工程(*栋楼)施工及监理[变更公告]各投标企业:************的委托,就邓州市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龚家社区新建工程(*栋楼)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于****年**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有关内容作如下变更:一、招标公告原内容邓州市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龚家社区新建工程(*栋楼)施工及监理(一标段施工工程)*.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条件:***.******.***施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房建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近三个月由社保局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变更为:邓州市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龚家社区新建工程(*栋楼)施工及监理(一标段施工工程)*.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条件:***.******.***施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房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近三个月由社保局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现变更为: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其他内容不变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刘福洋联系电话:***********委托代理机构:******联系人:方先生联系电话:*********** ***********地址:邓州市交通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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