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关于推选第二批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室的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二级学院: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启动第二批陕西普通高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的通知》(陕高教生〔****〕**号)有关文件精神,经二级学院推荐,学工部依据省级工作室建设要求和我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进行综合评定后,决定推选法学院辅导员郝青主持的《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室》参评第二批陕西普通高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项目。公示期为三天(****年**月**日**月**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到学工部。学工部电话:********学工部****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