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徐州市黄河风景管理处徐州市故黄河风景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西三环-丁楼闸南岸)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徐采公(2018)JSJT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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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徐州市黄河风景管理处徐州市故黄河风景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西三环-丁楼闸南岸)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n一、采购人 \n*.名称:徐州市黄河风景管理处\n*.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引洪路东首积水坝\n*.联系方法:****-********\n*. 采购项目联系人:侯仰增 \n二、采购代理机构\n*.名称:******\n*.地址:徐州市鼓楼区中山北路***号 邮编:******\n*.联系方法:****-******** ***********\n*. 采购项目联系人:梁峰 \n三、项目编号:徐采公(****)JSJT***\n四、采购项目\n*.名称:徐州市故黄河风景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西三环-丁楼闸南岸)项目\n*.数量:一项\n*. 项目内容:(*)纳入此次招标范围的徐州市故黄河风景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项目为:西三环-丁楼闸南岸沿线的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范围为河道坡面、堤岸及河口线至建筑物外墙立面(无建筑物的为河口线外延**米内)的绿化带。总绿化面积*.**万平方米,养护标准一级乙类。\n(*)招标内容为绿地及其配套设施的日常养护管理,包括绿地内各类植物日常养护(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园艺修剪、干枯枝处理、安全预防处理等)、缺绿补绿(因养护管理不当造成的缺株、断带、斑秃裸露等)、绿地附属设施(绿化护栏、座椅、树池、树池格栅)维护等、绿地秩序(拴挂晾晒、踩踏、违法毁绿、占用绿地等)的巡查处理,园林绿化带内道路、广场、平台的保洁、维护,公厕、游园路灯的看护、保洁和维护。\n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n六、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n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n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n八、投标人的资格要求:\n*.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n*.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投标人具有的道路保洁设施维护及绿化养护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近三年内的合同为准);\n*.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n\n\n说明:\n*.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n*.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n*.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n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n⑵查询渠道包括:\n①“信用中国”网(***.******.***.cn);\n② “中国政府采购”网(***.******.***.cn);\n③“诚信江苏”网(***.******.***.cn/jsxy/index.htm);\n④“诚信徐州”网( http://***.******.***.cn)。\n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n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n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n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n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n九、获取招标文件:\n*.时间、地点、方式:\n开标时间前,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cn)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n*.招标文件售价:免费\n十、投标有关信息:\n*.投标截止时间:****年**月 *日北京时间上午*:**。\n*.开标时间:****年 **月 *日北京时间上午*:**。\n*.开标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号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室(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n十一、投标文件的接收:\n*.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 **月 *日北京时间上午*:**\n*.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 **月* 日北京时间上午*:**\n*.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号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室(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n*.投标文件接收人:梁峰\n十二、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n十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n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n十四、终止招标\n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n十五、质疑 \n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n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n\n\n\n\t ******\n\n\n\t二O一八年十月十五日\n\n\n\thttp://***.******.***.cn:**/Resource/UploadImages/黄河管理处徐州市故黄河风景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西三环-丁楼闸南岸)招标文件D_**************_****.pdf\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