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泰州市兴化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5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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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月**日受理**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非承重水泥预制构件 建设地点 兴化市钓鱼镇工业集中区 建设单位 ****** 项目基本概况 ******拟投资****万元,于兴化市钓鱼镇工业集中区新征用地约****平方米,新上非承重水泥预制构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厂房****平方米、办公用房***平方米。以水泥、黄砂、石子为原料,通过自动计量配料、搅拌、浇注、养护等工序生产非承重水泥预制构件,项目达产后,预计年产非承重水泥预制构件****万件。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水泥储罐进料粉尘产生量约为*.**t/a。项目每个水泥筒仓仓顶进料口均设有*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对进料过程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和处理,收集效率为**%,收集量为*.*t/a,设计除尘效率为**%,含尘废气通过仓顶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合并为一个排气口排出。仓顶进料粉尘排放量为*.**t/a,排风量为****m*/h(*台脉冲除尘器,每台风量为****m*/h),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为*.*mg/m*。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特别排放限值≤**mg/m*标准要求。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散装水泥进料工序少量逸散粉尘、搅拌工序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根据工程分析,散装水泥进料工序少量逸散粉尘排放量约为*.**t/a,排放速率为*.***kg/h;搅拌工序无组织粉尘排放量约为*.*t/a,排放速率为*.***kg/h。水泥储罐无组织粉尘产尘点所处空旷地带,利于粉尘自然沉降和扩散,经预测,粉尘经大气扩散自净后,可以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无组织排放限值≤*.*mg/m*标准要求。(*)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源于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约***吨,废水中主要污染物COD、SS、氨氮、总磷。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三级标准。本项目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NH*-N、TP等常规指标,可生化性好,废水排放量较少,经钓******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一级(A)标准,排放到渭水河。不会降低渭水河河水的水体功能,水环境质量能够保持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标准水平。(*)噪声: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可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排放标准。(*)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水泥灰、养护工序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沉淀池产生的沉渣经定点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油烟净化装置产生的废油脂、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及处置,不排放。(*)卫生防护:本项目需自生产车间和水泥储罐区边界起**米范围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受理日期 ****年**月**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为斌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兴化市长安中路**-*号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项目名称 文具、教具加工 建设地点 兴化市沈伦镇工业区沈北路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概况 ******投资****万元建设文具、教具加工项目。项目选址于兴化市沈伦镇工业区沈北路,总占地面积****m*,运营期年产水彩笔****万支。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本项目无废气产生。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清洗废水产生量为*t/a,经收集池处理后,交由昆山总厂回收集中处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t/a,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沈伦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老龙河。噪声:本项目噪声采用隔声门窗、设置减震垫等措施后,满足相应噪声排放标准。本项目固废均可合理处置。 受理日期 ****年*月**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为斌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兴化市长安中路**-*号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项目名称 不锈钢扶手加工 建设地点 兴化市荻垛镇新丰工业集中区 建设单位 兴化****** 项目基本概况 兴化******拟投资***万元,于兴化市荻垛镇新丰工业集中区新征工业用地***.**平方米,新上不锈钢扶手加工项目。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不锈钢扶手约***吨。(注:本项目于****年**月**日取得兴化市发改委备案,名称为:“不锈钢扶手、冲压件制造、加工”,现建设单位只新上不锈钢扶手加工项目,冲压件制造加工建设单位暂不进行建设,故本次环评仅以“不锈钢扶手加工项目”予以环评审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通过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中的标准(表*)的要求,用于厂区周边农田灌溉,不排放。(*)废气:本项目无大气污染物产生。(*)噪声: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选用环保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位置,设备减振,车间厂房建筑物及建筑装饰材料的隔声、吸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处置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固废: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及处置,不排放。 受理日期 ****年**月**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为斌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兴化市长安中路**-*号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项目名称 胶辊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兴化市安丰镇工业集中区北区 建设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拟投资****万元,租用厂房,建筑面积****㎡,进行胶辊生产项目的生产,建成后将形成年产***t胶辊的生产规模。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来源于职工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中的标准(表*)的要求,用于附近农田灌溉,不排放。项目中无废水排入地表水体,不会对周围水体产生不良影响。大气环境:项目废气主要为抛光、磨平工序产生的粉尘和加热蒸煮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抛光和磨平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捕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m(FQ-*)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收集进入UV-光解净化裂解装置处理后由**m(FQ-*)排气筒排放;未被捕集的粉尘和非甲烷总烃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标准要求。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但生产车间需设置***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勘察,在此范围内无居民点、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今后在此卫生防护距离内,亦不得新建学校、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预计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区标准。固体废物: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及处置,不排放。相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受理日期 ****年**月**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为斌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兴化市长安中路**-*号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