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关于提交专业评估和课程评估相关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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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根据审核评估工作安排,学校定于**月**日前完成****年本科专业评估和课程评估工作。请各学院按照《池州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校字〔****〕**号)和《关于开展本科专业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教字〔****〕**号)文件要求,于**月**前提交下列材料:*. 专业自评报告;*.《池州学院专业综合评价表》;*.《池州学院专业综合评价汇总表》;*. **学院课程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课程评估自评统计表;*. 课程评估工作总结报告。上述材料纸质版送教务处质评科(办公楼南三楼),同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qq.com。请各学院将支撑材料及相关资料整理存档,备专家组考察查证。特此通知教务处、评建办****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