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西双版纳2018年10月31日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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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联系电话:****-*******传 真:****-*******通讯地址:云南省景洪市景洪工业园区嘎栋片区榕林路*号邮编:******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景洪嘎洒省级森林公园一期建设项目景洪市嘎洒镇南帕村大黑山林场景洪市大黑山林场重庆******景洪嘎洒省级森林公园一期建设项目是由景洪市大黑山林场选址景洪市嘎洒镇南帕村大黑山林场进行省级森林公园的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亩(***.**hm*),总投资******.**万元。依据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根据嘎洒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将嘎洒省级森林公园按功能划分为四个区,分别是:核心景观区、一般游憩区、管理服务区和生态保育区。本项目为一期建设,主要建设工程内容不涉及生态保育区,核心景观区建设的主要工程设施为生态监测管护点、古木古树标牌、安全警示标牌。管理服务区建设的主要工程设施为心林秘谷游客服务中心、心林秘谷生态管护点、心林秘谷生态监测站(瞭望台)及停车场。一般游憩区建设主入口景观、心林秘谷景区、悦来越野景区及寨山果海景区,主入口景观建设的工程设施为入口广场、喷泉广场、花海、林荫大道、跌水景观及管理用房;心林秘谷景区建设的主要工程设施为森林木屋、亲水平台;悦来越野景区建设的主要工程设施为户外拓展区、真人CS区、露营区、山地摩托车比赛场地及山地越野车比赛场;寨山果海景区主要建设工程为百果园风情园、百花园风情园及百草园风情园。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①废气: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装修废气、油烟;②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雨后地表径流;③噪声:施工噪声;④固废: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⑤生态环境破坏。*、运营期:①废气:餐饮油烟、汽车尾气、恶臭、备用发电机废气;②废水:住宿废水、公厕废水、生活污水、餐饮废水;③噪声:生活噪声、运输噪声、机械设备噪声;④固废:生活垃圾、废弃油脂、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废电瓶;⑤生态环境破坏。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大气环境:施工阶段产生的扬尘经过采取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堆放场地覆盖篷布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设备尾气经选用合格的柴油、汽油、车辆等怠速行驶、自由扩散和周围植物净化等,该部分设备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设备安装及装修阶段经采取国家环保型材料,设备安装及装修阶段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水环境:施工期间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区绿化和道路浇洒,不外排;雨天地表径流截排水沟引流至项目区场外,施工期废水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较小。(*)声环境: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②施工机械尽可能放置于对敏感点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③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④对建设项目施工地设置掩蔽物,以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隔声屏障;采用成品混凝土,尽量不使用砂浆搅拌机;⑤尽量压缩工区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就近临时堆存于开挖区域周边空地,后期回填于建构筑物周边开挖;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回收,不可回收部分运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期固废都能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生态:①对西双版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措施:工程设计和建设应符合《西双版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年)》中的相关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征询风景名胜区所在地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开展建设活动;②对路南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措施:严格划定施工界限,只在征地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禁止超计划占地,侵占和损坏占地范围外的土地、植被和植物,尤其是不能随意进入项目北侧的自然保护区;由于一期工程与路南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相距仅***m,施工活动应布置在远离保护区的地方,以减轻对保护区野生动物的干扰。实在无法避开的,应对产噪设备采取相应减噪措施,并增加洒水降尘的频率,减轻噪声和粉尘对保护区的影响;③对植被保护措施:施工布局中尽量避让季风常绿阔叶林、落叶阔叶林等自然植被,优先占用思茅松林、杉木林、经济林等人工植被;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划定车辆行驶路线,尽量利用已有道路,避开有植被的地方;工程施工期应开展生态监控或跟踪调查,对涉及林地施工区域加强火险监控;④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和捕捞鱼类。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爆破施工;做好工程前期工作,精心组织施工,优化施工方案,分期、分段、分片区安排施工,施工前对占地区的野生动物进行驱赶,使其尽早离开占地区,给予野生动物充足的躲避施工干扰的时间及空间,切忌大范围、全面开展施工;加强施工人员教育和管理,设置生态保护标志标识,提高施工人员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⑤水土保持措施:对工程施工进行招标,委托有资质、有经验的工程施工单位进行规范施工,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安排,使施工计划有序地进行,并尽量避免该项目的土石方工程在雨季施工;项目应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如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水保方案设置水土保持措施;对建设中永久和临时占用林地和耕地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表土用于后期绿化及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所有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不得占用土地,影响项目区域环境卫生,且应采用封闭运输,避免运输扬尘洒落对周边环境影响;保留的树木及水面必须保护好,不得随意践踏和砍伐,挖动的地表裸露面必须种植草皮,结合石砌坡,防止水土流失;施工期要注重优化施工组织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尽量将挖填施工安排在非雨汛期,并缩短挖填土石方的堆置时间,堆置过程中做好堆置坡度、高度的控制及位置的选择。对于易产生水土流失的堆置场地,应采取草包填土作临时围栏、开挖水沟等防护措施,以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量,土石方工程结束后。结合项目功能设计,进行植被恢复;项目内的交通道路建设,应建稳定的堤坡,确保土堤在水流的作用下不会滑坡、塌方,对坡面采取防护措施,防治水流侵蚀坡面土壤,建立排水系统,防止地面径流漫坡流动等;为了保护和充分利用不可再生的国土资源,扰动区域的表土剥离运至绿化用地区集中堆存,并对表土采取必要的临时防护,防止水土流失;⑥植物的保护措施:对评价范围内调查到的国家Ⅱ级重点保护植物中华桫椤、金毛狗、金荞麦、红椿、高盆樱桃、厚果鸡血藤等保护植物进行挂牌保护;对评价区调查到的古树(红木荷、思茅栲)进行挂牌保护,并上报当地林业部门;绿化应优先选用具有较强的适应性的植物,如根系发达,生长速度较高,种植容易,成活率高。按照“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兼顾绿化美化的要求,结合立地条件,应选择当地常见的植物种类;加大宣传力度,对外来物种的危害以及传播途径向施工人员进行宣传;⑦对鱼类的保护措施:项目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禁止不经处理排入河道;禁止在河道内清洗施工器械,禁止将废气土石方倾倒至河道内,保护鱼类赖与生存的河流水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禁止员工捕鱼、炸鱼等不良行为;占地区内现现有树木能移栽的进行移栽,严禁施工乱砍乱伐;⑧建设单位必须完成林地、土地占用等相关手续手续后,才能具体实施项目建设,不得擅自实施项目;⑨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政策,若云南省开通生态红线查询工作后,及时核查项目是否涉及生态保护区红线,如果涉及,则严格执行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政策和要求,对项目规划和范围进行适当调整;⑩凡是列入国家入侵物种名录的物种,一律禁止引入。凡是从外区域引进本城区原有生态环境不存在的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相关的进入区域审批手续;同时,应组织有关专家和检测机构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后,方能引进。对于已传入并造成危害的入侵物种,根据有关部门将要求采取生物、化学、物理替代等控制技术,迅速予以控制,防止外来入侵物种任意流入自然环境。*、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①项目区尽量采用液化气、电作为能源,应结合园区的需要,做好清洁能源的供应;餐饮使用清洁能源,并安装油烟净化器,减少油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②经常向路面洒水,以减少扬尘的产生,降低总悬浮颗粒物浓度;③对于餐饮油烟必须设集烟罩集中收集,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自身建筑物*.*m以上;④污水处理系统、化粪池、采用地埋式,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日产日清,并积极喷洒除臭剂等措施,以消除恶臭影响;⑤停车场周边设置绿化带,与活动场所隔离;⑥备用发电机单独设置于设备房内,产生的废气经过专门的烟道收集处理后排放;⑦垃圾房的设置应远离居民,利用现有空地进行建设,并设置在绿化带周围。(*)废水防治措施①雨水和生活污水采用分流制,在管理服务区四周设雨水明沟或暗沟。其中,在有斜坡的上坡一侧**米左右处设置雨水截流沟,拦截雨水径流,在公路和游道两侧或一侧开挖排水沟。在各停车场周围布设雨水明沟或暗沟、疏通被泥沙堵塞的溪涧,保证雨水的畅流;②项目在心林秘谷区、寨山果海区及悦来越野景区新建三套污水管网及系统对污水进行处理,运营期心林秘谷管理服务中心、心林秘谷樱花林区餐饮废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心林秘谷区住宿废水、公厕废水、员工废水进入**m*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心林秘谷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外排;悦来越野景区住宿废水、公厕废水进入**m*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悦来越野景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外排;寨山果海区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公厕废水一同进入*m*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寨山果海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外排。(*)噪声防治措施①项目运营期加强项目区的管理,做到人车分流,道路设置禁鸣标志;②选用低噪声的水泵以及排风机等设备,水泵均设置于独立封闭的用房内,在使用过程中采用相应的减振、隔声、降噪措施;③园区内商业禁止设置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噪声设备从事商业经营活动;④对项目进行合理布局,利用绿化带吸声降噪,减小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⑤应急柴油发电机安放在专用机房内,并将电机安放在减振垫上,减轻设备运行时噪声的影响;⑥提升泵站的潜水泵及风机须安放在提升泵站的专用机房内,且电机安放在减振垫上。(*)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①设置垃圾分类收集桶,以利于回收有价值的非金属、纸屑、塑料等,并减少垃圾的处置量;不可利用的废物垃圾由专人从垃圾桶集中收集到区内设置的垃圾收集房,定期清运至垃圾处置场处置;②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定时清扫,定时收集;③垃圾实现袋装化,采用易降解的垃圾袋;④项目区应加强宣传,加强管理,并在醒目位置设置环保标识;提倡商业区商户及工作人员的环卫意识,不乱扔垃圾,充分发扬本项目商业区容易组织和管理的特点,进行环境教育和宣传,使游客能够从自身做起,尽量减少生活垃圾的排放量;经收集后的垃圾及时清运和处置;⑤餐饮区废弃油脂收集后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定期打捞和回收处置;废电瓶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回收处置,暂存在电瓶充电处。(*)生态防治措施①森林保护:建立完善的“三防”体系;进一步做好绿化、美化工作;②植被的保护措施:森林公园建成开放后,园区内建成多条道路,可能原先行人或车辆不能进入的山林地区变得易于进入,使原有森林资源受到直接威胁,必须加强运营期间的管理和对游客的宣传教育,限定游客游玩范围,做好自然植被的保护工作;加强园区内人工植被(思茅松林、杉木林)的抚育和管理,促进人工林正向演替,最大限度发挥森林景观作用;随着游人的增加,火险隐患将随之加大。除严格按《森林防火条例》管理外,特别强调景区内严禁吸烟,游人密集和交通要道旁应增设“禁烟”警示牌,建议增设护林员,加强巡护,及时消除隐患;主要建筑物都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配备消防设施;③植物的保护措施:加强对游客保护植物的宣传教育,禁止随意攀折花木,尤其要做好森林公园内的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的保护,必要时采取围栏隔离措施;随着游客增多,车辆进出森林公园流量较大,应时刻防范外来入侵植物风险,一旦发现,应及时上报林业部门;④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及时拆除各种临时设施;清除碎石、砖块、施工残留物等影响植物生长和影响美观的杂物,恢复斑块间的连通性,以有利于动物的活动和迁移;加强游客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禁止捕猎野生动物;森林公园内应禁止游客向野生动物投喂食物;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开展野生动物种群动态监测研究工作;运营期污水严禁未经处理就外排,并管理好垃圾,禁止随意堆置和倾倒到河道内;河道维护、涉水运动等应避开蛙类冬眠期和繁殖期;禁止抓鸟、打鸟、掏鸟窝,不准在旅游区大声喧哗和使用喇叭,划定机动车行驶范围,控制机动车噪声影响范围;森林公园内设置规范的游览路线,禁止游客随意进入森林内;⑤鱼类的保护措施:森林公园运营后,游客废水应处理达标用于浇灌经济林,禁止直接排入河道内污染水质;游玩垃圾应集中收集后妥善处置,严禁倾倒至河道内堵塞河道,以保护鱼类生产环境;项目建成后,增加了人工河道,如需放养鱼类,应在放养前对鱼的种类进行严格的论证,听取农业、渔业部门意见,引入外来鱼类要慎重;⑥寨山果海区域主要种植园林植物、果树、花草等经济植物,在管理维护中应尽量施用农家肥,并选择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环保型化肥农药,以减轻化肥农药产生的扩散、残留、富集的不良影响。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调查由建设单位走访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景洪市林业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旅游发展委员会、景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景洪市嘎洒镇南帕村民委员会、景洪市景洪农场十分场社区办事处、嘎洒镇南帕村民委员会老寨村民小组、嘎洒镇南帕村民委员会小寨村民小组、嘎洒镇南帕村民委员会新寨村民小组、勐龙镇南盆村民委员会路南新寨村民小组等**个单位,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当地政府和社会团体部分)**份,收回**份,回收率***%;走访了景洪农场十分场、南帕新寨、南帕小寨、南帕老寨、清山林场、路南新寨等村落发放**份调查表,收回**份,回收率***%。调查结果表明,***%的个人及团体均表示支持,无人反对本项目建设。受调查的团体和大多数公众对此项目的建设表示支持和理解。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本评价提出的各项要求进行污染治理和管理,将环境问题降低至最低程度。并建议业主和相关部门加强监管,采取各种手段对项目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进行保护。充分考虑公众反馈的意见,使项目的建设能够发挥更大的环境和社会效益,能更大程度地获得公众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