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第二看守所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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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详见公告内文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第二看守所定点医疗服务机构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第二看守所定点医疗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编号: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汤洪妍 联系电话:****-*******项目联系电话:汤洪妍 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详见公告内文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内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内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公告内文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内文一、采购项目内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第二看守所申请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第二看守所定点医疗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提供。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第二看守所定点医疗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地点:桂林市*、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项目预算:******.**元*、采购内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采购二、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提供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编号***号文、《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改办复字〔****〕***号文、《桂林市财政局》市财行函[****]*号文、《桂林市公安局桂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年**月**日下发的文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要求:“(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情况邀请单位: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 四、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单位的加盖公章)反馈至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第二看守所,抄送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管理部门[地址:桂林市临桂新区桂平西路金融大厦(****、****办公室),联系电话:****-*******]。五、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 ***.******.***.cn(广西科文网)六、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第二看守所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七星区金鸡路*号联系人及电话: 董璞金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号彰泰•天街V+国际中心*#楼八层***号项目联系人:汤洪妍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二、开标时间:三、其它补充事宜四、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