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兰溪市永昌街道生活污水处理终端提升改造三标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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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永昌街道生活污水处理终端提升改造三标工程招标公告永街招字(****)**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兰溪市招投标工作管理有关规定, 兰溪市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决定对兰溪市永昌街道生活污水处理终端提升改造三标工程施工实行向社会公开招标,本次投标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终端改造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兰溪市永昌街道下畈村、后胡村西何自然村、后胡村、李塘村检塘自然村、孟塘村下孟塘自然村、夏李村。工程预算价约为人民币**万元。二、质量要求:合格。三、工期:**日历天。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班组成员中至少有一名成员持有“沼气生产工”中级及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年**月 *日下午*:**时前到兰溪******(兰溪市振兴路***号总部大楼辅楼*楼)。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由本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以下资料前来办理:*、企业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提供原件或二维码能够被识别的复印件,未提供原件且复印件上的二维码不能被扫描识别的不能报名)、安全生产许可证;*、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和企业“三类人员”证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一览表及相应证书;*、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的社保缴纳清单(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从业人员的“沼气生产工”中级及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兰溪市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表》。以上资料均应递交原件(二维码能被扫描识别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视同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联 系 人:徐女士 章先生联系电话:***********(******) ***********兰溪市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兰溪******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永昌街道分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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