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关于明确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下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的通知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行政机关(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规定: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政府采购法》颁布后,我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大部分采购单位甚至个别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都认为只有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信息要公告,其他如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等政府采购信息无须公告。自《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财采监〔****〕***号)出台以来,纳入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政府采购项目都按规定发布了信息,并加大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宣传,目前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政府采购信息,由于没有经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缺乏平台难以发布。为此,市财政局与政府采购中心磋商后,明确将“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作为我市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下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平台,各行政机关(乡镇街道)、事业单位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信息,可凭签署主管部门意见后的“江山市政府采购方式和采购类型审批表”直接到政府采购中心免费发布,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审核信息发布的格式,政府采购信息的内容仍由信息发布单位自行负责。特此通知。江山市财政局****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