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淳安县2016年城市公交线路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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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淳安县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建设,满足广大群众出行需求,更好地服务淳安经济社会发展,本着运力投放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权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规定,结合目前我县城市公交经营情况,决定对****年千岛湖镇新开公交线路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确定经营主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人、地址及联系方式招标人:淳安县道路运输管理处地址:千岛湖新安东路***号联系人:许康 电话:****-******** 邮编:******二.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人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格(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淳安县内道路客运企业。*.资格条件:投标企业三年内(****年*月*日至本次开标之日止)未发生一次性死亡*人以上重大运输安全同等(含)以上责任事故,未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期内,未发生重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三.招标项目*、本次招标项目为****年千岛湖镇新开城市公交线路K**线路。*、需投入车长≥*.*米的中巴型公交车*辆,经营期限自投入营运之日起核定*年。四.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止。每天上午*:**至**:**,下午**:**至**:**.*.报名地点:淳安县道路运输管理处公交出租车管理科。(千岛湖镇新安东路***号**楼)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投标人报名时需递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三年内(****年*月*日起)未发生一次死亡三人及以上负有同责(含)以上的交通安全事故的证明。六.其他事项*.投标人需经招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招标。*.投标人只有*家符合要求或开标后投标人只有*家有效,且承诺所有招标事项的直接予以许可;投标人只有*家符合要求或开标后投标人只有*家有效,按照本次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实行竞争性谈判。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招标人。淳安县道路运输管理处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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